来源:环评云服务2020-03-09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改造、完善环保设施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市、县(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级监管网格;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20-03-09
答:此类行业排污单位管理类别划分只看其是否在重点排污单位目录中,不考虑其是否满足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23、除《名录》涉及的排污行业,其他行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申报省版排污许可证?
答:此类行业排污单位管理类别划分只看其是否在重点排污单位目录中,不考虑其是否满足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7、除《名录》涉及的排污行业,其他行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申报省版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3-06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行业对于我国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常压煤气化工艺的排污单位,还包括采用加压煤气化工艺的现代煤化工排污单位。...十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近日将正式上线,届时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6
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确保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到2020年,全区各类废气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20-03-05
;对于2021年1月1日后才恢复生产的排污单位可暂不发证,但是需要通知其填报排污登记表;位于禁止建设区域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许可证;对于实行登记管理的、停产的、“二污普”清单中无需发证的排污单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05
五、其他事项我厅已汇总梳理了纳入《名录》排污单位清单,并实施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类、简化管理类或登记类)划分,如排污单位尚未明确自己所属管理类别,请咨询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请排污单位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登记,确保依法健康发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2月2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03-05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也是合法、正常经营的有力保障。...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排污单位可根据《2019年名录》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查看所属管理类别,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或登记。
来源:工信部2020-03-05
铅锌冶炼企业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二十二)铅锌矿山、冶炼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十六)镁冶炼企业须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应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须依法安装配套的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十七)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应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hj 989)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码头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环境卫生管理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来源:江西环境2020-03-05
2020年,新余市将做到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排污许可管理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三类。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04
请厅排污许可处、环评处、执法局、执法总队,结合业务情况,梳理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增补名录,于3月10日前将名单反馈厅综合处。...二、工作安排请于2020年3月2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提交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报告,报告内应明确本行政区域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排放总量占比等自定筛选标准
来源: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2020-03-04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
来源:咸阳日报2020-03-04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