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保产业》2018-12-11
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2+26”城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的新建项目,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燃煤发电锅炉和现有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锅炉,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5mg/m3。
来源:水泥窑协同2018-12-10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10
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石化、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6.巩固重点行业整治成果。对陶瓷行业等重点企业排放状况进行排名,定期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10
年停止运行日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0
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2018-12-10
(即“2+26”城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的新建项目,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本次修改单加严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玻璃、陶瓷、砖瓦工业增加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3,环保标准的引领作用开始显现,目前许多企业招标中已超前提出了特别排放和超低排放的要求
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和我省地方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
;收严了总汞、总镉、化学需氧量等63个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仅针对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等4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总钡、五氯酚及五氯酚盐(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粪大肠菌群;将现行标准的二甲苯总量调整为1,2-二甲苯、1,3-二甲苯、和1,4-二甲苯3个项目;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来源:山西人大2018-12-10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数字水泥网2018-12-07
去年12月底,河南省政府首次发文,提出“对在规定时间内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2-07
二是排放限值分区设置已不适应现在环境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偏低。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07
《条例》要求:新建燃煤电厂应当同步建设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现有燃煤电厂应当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年停止运行日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07
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
(2)完善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排放稳定达标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日常监管到位,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应标准的排放限值。
列入特别排放改造清单的12家炼焦企业要在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已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