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13-09-04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
来源:法制日报2013-08-28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8-28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
来源:水利部网站2013-04-12
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恢复河湖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大力减少污染物入河湖量,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
来源:水利部网站2013-04-12
科学实施水库生态调度,建设必要的水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河湖水体生态功能。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实施地下水压采和回灌补源工程,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遏制重点风沙源。要强化流域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