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11-29
建立“龙头企业+检测机构”型计量服务平台,解决传感器及仪器仪表中小企业生产设施不完备、检测能力不足等问题,吸引各类企业集聚。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2023-11-29
此次签约代表全国首单中小企业碳排放权资产证券化abs项目成功启动,实现碳资产证券化abs业务从“0”到“1”的突破。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2023-11-29
(十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深圳工信局2023-11-29
坚持抓大抓中抓小培育市场主体,壮大领军企业群体,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成长,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创新企业开天辟地、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的格局。
来源: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11-28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
来源:上海市政府2023-11-28
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服务机构,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的发展体系。打造优势特色突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0个。...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带动效应强的龙头企业,培育集聚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11-28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2023-11-28
30.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0户,培育中小企业技术中心15户。
来源:深圳工信局2023-11-28
鼓励在关键核心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四)建设高水平研发创新主体。推动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设立车辆工程学科以及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城建等领域的交叉学科。
来源:上海人大2023-11-27
绿色转型投融资)本市建立多元化的绿色投融资机制,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色转型相关活动,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
来源: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11-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11-27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中6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23-11-27
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四)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民营企业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11-27
对政府采购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金额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30%。
来源:InfoLink Consulting2023-11-27
此外,2018年6月墨西哥的联邦财政部和行政院宣布取消光伏组件的15%进口关税,此规定更益于集中式项目的建设,加上先前的净计量制度,近年内也同时促进了住宅、中小企业的安装意愿。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11-27
完善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缓解归还到期银行贷款难题。...加强政府采购“政采智贷”的管理与应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2023-11-27
今年前三季度,四川省备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63万家、同比增长15.1%;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6万项、同比增长21.8%,金额达1414.3亿元、同比增长65.8%;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