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网2018-10-28
根据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
来源:诸海滨新三板研究2018-10-25
明确治理目标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22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到2020年,黑臭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来源:强推环保2018-10-22
方案治理目标:到2018年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8-10-22
上述《方案》明确了总体任务目标,即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0-22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此次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相关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派驻工作组,确保今年36个重点城市达到《水十条》和《实施方案》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
来源:新华网2018-10-16
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目标,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16
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来源:明树数据2018-10-15
通知明确了在 2018-2020 年,中央财政分批支持部分治理任务较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这些城市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要求,并带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0-13
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消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地下水质量保护情况等4项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8
二、工作目标以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重点,倒逼各市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三、工作原则1.严格督查,实事求是。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9-28
截至2017年底,全省217个城市黑臭水体中,137个实现了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3%。合肥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21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2018-2020年,中央财政分批支持部分治理任务较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这些城市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要求,并带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来源:广东环保厅2018-09-19
在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方面,2018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到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18
到2020年,各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9-13
其中包括各地级市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全省至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座,至少建成15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年底珠三角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等明确目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30
2018年底,市(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2020年底前,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2
2018 年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到2020 年,全市基本消灭消除黑臭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到30%。(三)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带动全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1
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29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6%以内;汾河流域汾阳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吕梁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