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研天下2021-11-04
该法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了纲要性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法律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1-11-04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2021-11-03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7
包括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等;(三)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检测和检验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碳排放核查和交易服务单位,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鉴定单位,防治污染设施维护和运营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企业
来源:环评互联网2021-10-25
温室气体减排有助于减缓气候变暖,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而环评通过对建设项目定性、定量的分析和预测,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解决方案和实施措施,从而减轻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来源:掌上萍乡2021-10-25
根据查明的事实,在渌江铊浓度超标事件发生之前,萍安钢公司安源生产区将1926.06吨高炉瓦斯灰露天堆存在阳干货场,堆放场地未采取渗漏、防流失等防治污染措施,且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遇雨水天气、生产区部分车辆冲洗废水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10-20
法律依据】该公司通过暗管和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2021-10-20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9
第五十一条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水源安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9
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2021-10-18
《条例》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强化了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强调了协调联动和综合治理,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和保护机制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1-10-18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2
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用地,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防治污染扩散。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土壤修复的环境监管,推行绿色修复理念,防止二次污染。
来源:VOCs前沿2021-09-29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2021-09-28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6
鼓励企业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落实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市场监管等领域设置“信用门槛”。
来源:东方法学2021-09-18
宪法总纲中,第26条规定了“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国家义务,其与序言中的建设生态文明一并作为国家根本任务。...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条款中“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的表述为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该法的规制对象奠定了基础。因此,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属于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当无异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18
引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江苏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污染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1-09-15
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2021-09-14
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