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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1-26

      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重庆商报2018-11-26

      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运输,并及时向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报告。

      全文|《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1-26

      第二十七条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运输,并及时向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报告。

      《哈尔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20

      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网络,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大中型转运站,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建设分类收运设施和分类运输体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0-27

      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第十八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未按规定投放大件垃圾或者将装修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云上襄阳2018-10-26

      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0-24

      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医疗废物、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九)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未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或者投放人不重新分拣未报告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

      来源:华商论坛2018-10-19

      办法关于四类生活垃圾中对各类垃圾的具体界定和归类是否合理;(二)办法关于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经营者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可行;(三)办法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的确定及其义务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四)办法关于生活垃圾投放要求及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的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来源:环境司南2018-09-16

      4.日常管理4.1中标方负责创建智能管理平台(包括web端和移动端),对居民信息和垃圾回收工作进行大数据管理,实现各分类区域生活垃圾投放数据及分类参与情况的实时动态反馈,包括:垃圾回收量数据、垃圾处置去向数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09-14

      ,并向生活垃圾投放人派发或者在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四)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对单位或者个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

      住建部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08-09

      评分细则1.居住区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占比达到50%、70%、90%的分别得1分、2分、3分。2.未配备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不得分;根据分类运输车辆配备、标识情况酌情给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3

      第十八条 垃圾分拣员或者收集、运输经营者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初步分类要求的,可以劝导投放人进行分拣;投放人拒绝分拣的,垃圾分拣员或者收集、运输经营者可以拒绝收集、运输,并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报告...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垃圾分拣员或者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每日到村(居)民住宅、驻村(社区)单位和公共区域等生活垃圾投放点,按照下列要求对单位和个人已初步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全文|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安徽铜陵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5

      第二十条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制止,并要求投放人按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重新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县(区)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织物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公益性回收网点,公布回收目录、交易价格,引导居民分类交售,减少生活垃圾投放数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建筑装修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绿化作业垃圾、动物尸体、粪便等其他垃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分别管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应当实施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并建设相应的设施...第二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要求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拒不改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报告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第二十六条(拒绝运输的情形)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有权拒绝运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第二十一条农村分拣员应当每天到村中单位和个人门前、公共区域等生活垃圾投放点,对分类投放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垃圾混合收集。...(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要求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向主管部门举报处理。

      来源:建筑杂志社2018-05-15

      通过居民参与式自治服务平台鹤声议事厅,让居民共商共议形成一套适合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每户家庭都与社区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并顺利实施撤桶并点,生活垃圾投放点从原来的近40个减少到5个。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9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第二十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重新分拣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报告市、区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7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生活垃圾投放人分类投放,并向生活垃圾投放人派发或者在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标准分拣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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