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2016-07-17
尽管当时的中国法律并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但外企的理由是:万一有一天,中国有了土壤污染立法,污染责任分不清怎么办?如今,外企的担心正逐渐变为现实。
来源:《环境保护科学》2016-07-14
除财政拨款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投资外,土壤污染责任方的民事赔偿金、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土壤污染责任方投保的保险给付,基金存款利息与投资经营收益等亦可作为基金来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3
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须排除危害,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给予赔偿,为环境修复提供资金保障,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30
特别是在明确污染治理与修复主体方面,对土壤污染责任主体进行了详细阐述,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和终身责任制,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30
完善绿色发展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和执行环境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健全公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参与监督机制。
来源:环保人2016-06-24
基金本身是用于应急反应、找不到责任方或责任方无力承担的场地,污染责任方支付了大约70%的超级基金场地修复。...误区四:超级基金因污染责任很难认定,所以依靠的核心手段是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超级基金法》的官方名称是《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因其建立了一个修复基金而得名。
来源:新闻百科2016-06-21
同时该法案建立超级基金,在污染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用于垫付场地治理费用。这种污染治理优先的体系提高了运行效率,避免了土地继续对人体造成影响。
来源:中外对话2016-06-16
马军则担心,现在企业转让之后污染责任由接手企业承担的规定是个漏洞。若接手企业没有治理能力,或在严格追责下破产,就得政府接盘。原企业可能利用这个制度缺陷逃避责任。
来源:法治周末2016-06-15
蓝虹解释,如果污染责任主体明晰,政府只起监督监管的职能。如果污染责任主体不明晰。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风险排序,决定治理投入的先后顺序。
来源:能源大嘴2016-06-12
这样一家在三地上市的能源巨头国企,无视一家企业所应该遵守的责任,多年来连续污染当地环境,导致上千人的生活受到影响,却以试验项目为托辞,将污染责任抛在一边。
来源:矿客空间2016-06-08
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因污染责任主体无法界定所造成的影响,较好地解决了土壤修复关键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可全面提升土壤修复的效果。土壤修复+土地流转的ppp模式岳塘ppp模式计划在3至5年内投入95亿元。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16-06-07
周奕丰表示,现阶段,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所需资金巨大,且还存在一些污染责任不明确问题,除了鼓励和引入社会资本,也需要政府性资金予以大力支持。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06-06
但土壤污染形成原因复杂,直接责任人确定困难,国外通常以土地所有人作为直接责任人,我国的二元土地所有权制度和使用权流转制度,让土壤污染责任主体认定复杂。...曹明德认为,法律的实质在于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合理配置,面对如此严重且不可逆的土壤污染损害若规定较轻的处罚,不但有悖正义,而且难以倒逼企业自主改善土壤环境、承担污染责任。
来源:管理世界杂志社2016-05-30
有必要出台专门针对垃圾占地相关的污染防治法,认定污染责任、土壤修复的治理标准和第三方监督等。要明确垃圾占地的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基金,根据修复后土地用途支付场地修复费用,促进土壤修复技术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6-05-25
土壤经不起污染,对当代负责、对后代负责,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需要严明的制度设计,严厉的防范,来确保土壤的纯净
来源:国海证券2016-05-24
但是污染责任方依旧承担污染责任,当调查和修复费用超过资助的最高限额后,污染责任方将支付150 万美元以上的费用,直到修复达标。
来源:OFweek2016-05-23
与此同时,诺普信5月20日晚发布公告称,参股公司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收到江苏常州中院起诉书,常隆化工因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被起诉。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5-17
上述矛盾导致了以下问题的滋生:(1)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部门对跨界污染责任不明,相互推诿,不能相互协调配合,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难以发挥预期的效果。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16-05-12
(三)污染场地修复状态责任污染责任主体的追究,通常遵循污染者负担原则,殊无疑义。新《环境保护法》第五条将其表述为损害担责。...未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污染土地关系人,应就主管机关就控制场址或整治场址实施调查、采取措施、提出或实施整治计划或整治目标而支出的费用与污染行为人、潜在污染责任负连带清偿责任。
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2016-05-11
浙江浙江退役工业场地形势严峻:数量逐年剧增,小型场地众多;污染场地类型多样,污染情况复杂;污染责任不清,今后规划不明,矛盾纠纷不断。...我国的场地污染防治体系不完善,技术支撑薄弱,污染责任难以界定和追究。修复场地污染耗时烧钱,无保障资金,整个修复产业普遍存在着不重视调查评估,乱治理,修复后风险无人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