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7-11
产生的污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应当符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污水厂运营单位和管网运维单位应当完善单位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稳定达标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