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4-14
各级政府要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当地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建设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和工作推进流程图,加强引导,创新有效管用的模式,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各类专项资金的带动效应,利用市场化运行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排水防涝、污水处理、供水设施、垃圾处理、供热管网、燃气设施、道路桥梁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改造与建设
来源: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0-03-27
答:针对防治扬尘污染,《条例》规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火电、热力、水泥、预拌混凝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按期在规模以上工地主要扬尘点和储煤场、堆灰场、物料堆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3-25
3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和“城市疮疤”拆除等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3-25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2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12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保证扬尘排放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3-11
依据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构)筑物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3-09
加强城市供水供气、道路交通、停 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车道和绿道。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2020-03-03
这里所指建设单位,在各级政府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的情况下,通常由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务署/局或类似机构充任,或者由其依法定程序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担任。
来源:开封日报2020-02-28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绿化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施工及养护、城市道路及城市广场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来源:知涂保温砂浆网2020-02-19
意见要求,将拆迁垃圾经过破碎、分拣等技术工艺,生产成为再生产品(再生骨料、再生预制品等),代替天然砂石,用于路基填充、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2
政府投资再生水利用设施应当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来源:鹤城环保2020-02-03
第二十条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火电、热力、水泥、预拌混凝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按期在规模以上工地主要扬尘点和储煤场、堆灰场、物料堆场、搅拌场等场所合理安装、使用扬尘自动监测设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21
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来源:临汾新闻网2020-01-20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事业单位物料堆场(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陕西传媒网2020-01-15
该厂被列为泾河新城2019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新城确定的污染减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助力泾河新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打造“南山北水·灵动泾河”的城市品牌形象。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0-01-14
城市绿地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道路完好率,规范道路停车管理,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6
来源:田心马话2019-12-05
资本市场曲终人散近几年来国家对环保异乎寻常的重视,环境质量也得到了飞跃式的改善和提升,大项目遍地开花,厂网连成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清一色就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中国张掖网2019-12-03
从事房屋建筑、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理、河道整治、绿化造林、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运输和堆放以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