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财政厅2022-08-04
后续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名单,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厅另行规定为准。...(十一)第十二条说明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解释《办法》有关内容。(十二)第十三条明确《办法》执行时间。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4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广东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市场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全省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04
2021年12月9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告。...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邢台市人民政府、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威县人民政府、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2-08-0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电力调度机构、交易机构要互相配合做好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各项工作,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08-0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吉林银保监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8-03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来源:海南省商务厅2022-08-03
原文如下: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文件琼商建〔2022〕31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商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0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严格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5.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02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8-02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12.开展保税仓单登记交易创新业务。...为确保实施方案文件的质量,我局先后两次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34家单位征求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9
(省科技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十)推进数字化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07-29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发展服务型制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实施材料企业培育攻坚。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7-28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7-28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科技成果与标准相互转化。...(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3.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7-28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部门配合)(十八)强化科技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部门配合)三、实施分类整治(六)明确排污口分类。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07-28
对2023年3月31日前达到补贴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清算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对2023年3月31日后达到补贴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2-07-27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七)建立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统筹城镇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全文如下: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来源:青海发改委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