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2
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截至2018年上半年,宝鸡市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咸阳5市和杨凌示范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进展滞后
2018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奖补政策。...从2019年起,对2020年底前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指标的地区实行分类奖补,其中年出栏畜禽总量(生猪当量计算)8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奖补150万元/年、30万头80万头的县市区奖补100万元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08-22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八)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1.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22
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纳入总量减排核算。...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采用多级沉淀、厌氧发酵、固体堆肥等技术,按照三改两分再利用、种养一体化等模式处理畜禽粪污,建设粪污存储、收集、处理、转运等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22
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 100%。
全面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行散养密集区畜禽粪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
2020 年底前,规划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对375 个建制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农业面源防治,减少化肥使用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1
持续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的项目等情形的,责令停产整治,造成污染的,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21
严格禁养区管理,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到2018年底,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
开展地下水水源地周边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等防渗设施情况调查,排查潜在污染隐患,明确整改要求,按规定建设防渗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0
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市农委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建制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在湿地禁养区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养殖,禁止新建养殖场。
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7
2018年,进一步核实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名单,做到应搬尽搬;对已完成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进行清单销号专项督查,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全部关闭或搬迁任务完成。
来源:长城网2018-08-17
加强洺河流域综合整治,严格沿河企业和养殖场的执法监管,保障洺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开展饮用水源地隐患排查,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管,搞好土壤污染清查,进一步维护土环境安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