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水利厅2022-03-17
第五条 水电站生态流量实行属地监管和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属地监管为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财政、农业农村、林业、能源、湖南能源监管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并对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督促保护区域内水电站落实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生态补偿措施和减缓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生态流量泄放年度评价结果,配合相关部门对生态流量不达标的水电站执行上网方面的处罚;湖南能源监管办将水电站保证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纳入企业保持许可条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