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01-07
为推动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的顺利实施,笔者认为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一、尽快明确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的各项规则,确保引入社会资本的可操作性9号文中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投资放开着墨较少,只有寥寥数行,配套文件中也只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01-06
1.电力急先锋:广东售电侧试点得来不易 多方探路占先机去年,广东省启动了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于2014年11月7日成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挂靠在南方电网公司下属的广东电网公司。该交易中心作为广东省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电力市场业务的组织实施机构
来源:全球电力资讯榜2016-01-06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十多个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内容涉及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放开发用电计划、电力市场建设、组建交易机构、鼓励清洁发展等。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6-01-06
延伸阅读:《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落实电改】华中能监局为推进售电侧改革做准备【年终盘点】2015年度配售电大事件都有谁?【2015年度电力十大新闻】首个民营售电公司落地榜上有名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01-06
售电侧改革有利于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直接交易。9号文和配套文件均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来源:国际能源网2016-01-06
这六个文件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广东和深圳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在电改进程中可谓走在改革前端。本期电力急先锋就带你来探秘广东,看如何通过多方探路最终占得先机。延伸阅读:【电改试点】云南推进电力市场化 步子须更大【广东电网探路微电网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6-01-06
从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来看,此次修改使售电主体入市门槛降低,为进一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与此同时,《电力法》后续修法仍有很大空间。...事件点评:电改9号文明确了七大任务:电价改革、电力交易体制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改革、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6-01-0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6-01-05
而直购电成熟的地区,无疑其售电侧改革也会走在前面。在售电侧改革之路上,广东和重庆首先迈出一步,做了哪些努力?大用户直购电发展如何?走进广东+重庆+云南+贵州,看各大试点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这十年。3.
业务架构 平台由营销管理、资产管理、能源管理三部分构成,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借鉴:盘点国外爆款售电公司】售电侧改革的进一步落实必将会使售电侧市场迎来一派繁荣的景象!...国内的社会资本对于售电侧市场也进行了高度关注和大胆尝试,据不完全统计,在售电侧改革配套文件尚未下发之前,深圳、山东、黑龙江、江苏等多地就已经注册成立了近一百家售电公司。
来源:安信证券2016-01-05
电改才刚刚开始:电改纲领性文件和配套文件的出台,为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政策支撑。后续还有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推广、交易试点的开展、输配电价的确定和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扩展、分布式电源地位的确定等工作
而直购电成熟的地区,无疑其售电侧改革也会走在前面。在售电侧改革之路上,广东和重庆首先迈出一步,做了哪些努力?大用户直购电发展如何?
而这些条件,不仅仅局限于售电侧改革本身,而是与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电力市场的建设密切相关!...其实,照常理推测,售电侧改革试点是与电改的核心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出台的,这两者不会有什么原则性不同。果然,批复的文字也印证了观茶君的判断。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5日【售电侧改革迎来起点!...售电侧改革如何推进?电改都改什么?2016年是电改实施元年,发展机遇在哪里?看清政策,把握市场不再难。延伸阅读:【年终盘点】2015年度配售电大事件都有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2016-01-05
的删除,既符合国务院先照后证的改革精神,又进一步为推进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但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依然与新电改方案精神相悖。《电力法》仍有进一步的修定空间。...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电力信息化2016-01-04
这也就是昭示了了售电侧改革后可能出现的变化: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行业及衍生的变化将会纷至沓来,令人应接不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