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9-29
回复: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法律解释等。
来源:法制日报2020-09-29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建造的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实现垃圾减量化,既要防止乱作为也要防止不作为,减少资源受损和人力物力浪费。
来源:衡水日报2020-09-29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本规定。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0-09-28
加强信息公开监管,做好用电报装信息公开,发布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进一步促进办电公开透明;加强投诉举报监管,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民生通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09-27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营造良好投资氛围。...《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9-25
健全落实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机构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职能作用,强化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形成工业污染治理多元化格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24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24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9-23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09-23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09-23
来源:北京日报2020-09-22
展览路综合行政执法二队对二人进行约谈并立案处罚。展览路街道办事处还将采取专人盯守及统一设置合法的废品收购站点方式,彻底解决非法废品收购者擅自摆摊设点经营带来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1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做好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的移交和立案查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9-18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与公安机关共同核验称重,该处置点现场处置的废铅酸蓄电池共计82吨。...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确认该举报事项属实,符合《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奖励条件,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程序审核后,将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18
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对下列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一)建筑垃圾排放与需求信息;(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信息;(三)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信息;(四)与建筑垃圾相关的行政执法等信息
来源:株洲晚报2020-09-18
垃圾分类的专项立法尚未启动,现有政策文件对垃圾分类的刚性约束不强,缺少有效的行政执法保障。委员文新宇、刘本敦、朱双华、龚新胜也提到了一个很具体的现实问题,即网购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包装材料。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9-17
(下转第八版)(上接第七版)加快推进自治区本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审评员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对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16
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互联共享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下列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开放:(一)建筑垃圾产生、排放与需求信息;(二)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运输核准和消纳核准信息、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信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三)与建筑垃圾相关的行政执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