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日报2014-11-11
昨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启动了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据了解,近期西安市受持续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污染状况持续加重。...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拆迁作业和出土作业工地施工审批数量;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05
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体系,加强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05
来源:温岭日报2014-10-23
而企事业单位、商店、酒楼等垃圾排放单位的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菜市场采用大容器密封收集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全覆盖的清运模式和机械化的运送方式让垃圾的收集提速更优质。
来源:21世纪网数字报2014-10-21
163家重点排放单位应在碳排放管理体系试运行3个月后,开展效果评价。...一家重点用能单位兼重点排放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0-20
实行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制度,发布重点排放单位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北京日报2014-09-26
根据排放单位上报的2009年-2012年碳排放报告,经第三方核查后,415家企业(单位)纳入2013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需履行强制减排责任,重点排放单位主动履约率达到97.1%。
来源:北京日报2014-09-25
来源:21世纪网数字报2014-09-17
洪继元:重点排放单位既有设施的配额量是逐年减少的,新增设施要依据活动水平和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核定。因此,总量会有一定变化,但要看新增重点排放单位数量和新增设施情况。...同时,北京也是对重点排放单位违约约束最强的试点,对未清缴部分配额开出市场均价3-5倍的罚单。
来源:中商情报网2014-09-09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协定书》的通过和实施,为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交易市场的创建提供了法律基础。1992 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
来源:易碳家期刊2014-08-20
碳交易政策得以实施的基础是必须要有强制法律约束力的保障,即排放单位只能在配额许可的范围内(免费分配获得或市场交易购得)来排放二氧化碳(有的也包括其它温室气体),超出部分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目前试点中,只有深圳通过了地方人大立法,北京通过了人大决定,对排放单位的约束力相对较强。其它试点基本以政府令的规章进行规制,惩罚力度受到局限,因此法律约束力较弱。个别试点甚至只以红头文件为依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8-19
来源:发改委网站2014-08-07
三是挖掘节能环保市场潜力,组织重点用能排放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和排放核查,开展对标活动,明确改造目标任务,为实施改造打下良好基础,并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可靠保证。四是鼓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推广。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07
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8-04
北京试点规定重点排放单位于6月15日进行履约,为5个试点中最早,相应地北京核查工作也是5试点中进度也较快。
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7-11
有消息称北京目前仍有约50家重点排放单位尚未完成履约,占北京全部纳入管控企业总量的11.5%。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14-07-02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委确定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作为调整量,用于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调整及市场调节。第七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配额许可范围内排放二氧化碳。...报告单位中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非重点排放单位,参照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管理。第八条市发展改革委设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簿),用于配额的发放及履约管理等。
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6-30
此前北京发改委通知表示6月27日后还未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将被处以3到5倍的处罚,而15日后未履约的单位共257家。履约压力下,市场交易得以活跃。
来源:北京晨报2014-06-20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本市有关办法和通知,全市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清算(履约),目前还有257家单位未按规定完成。
来源:21世纪网数字报2014-06-17
截至12日下午,仍有140家排放单位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通知中提到,我委已多次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开展履约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工作的重点排放单位,我委将按照《关于印发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1号)的具体规定开展执法和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