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5
积极争取完善中央财政对水源区生态转移支付的测算、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大对水源区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将库区已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费用纳入中央财政专项补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6-07-15
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385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6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386号),预拨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来源:中国甘肃网2016-07-14
国家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工作开展情况、节能减排效果、典型示范项目进度及完成投资额、中央财政综合奖励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现场绩效考核。
来源:私募通2016-07-14
在一系列的国家支持政策之中,42号文提出的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支持基金颇为引人注目。其核心理念可被通俗理解为可设立中央级ppp产业引导基金。
来源:光伏说2016-07-13
现行光伏发电补贴的发放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由地方财政、价格和能源部门初审,经国家财政部门会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三家审批,然后再由中央财政下拨至地方省市县区级财政,继而发放。
来源:水世界专家组2016-07-13
和生态城市类似,海绵城市自2012年提出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大岳咨询2016-07-12
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特别指出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12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发挥中央财政对我市补短板建设的支持作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释放投资活力。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2016-07-12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来源:新华网2016-07-12
仅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去产能,中央财政已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
来源:中信建投2016-07-11
2014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助力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3年的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
来源:地下水修复网2016-07-08
来源:点绿网2016-07-08
2015年4月,财政部公布第一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每年4-6亿元、累计投入3年的专项资金补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8
政府投资包括省、市、县政府投资和中央财政支持。中央资金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返还山西上缴中央的两权价款资金中安排解决。省、市、县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地方留成的两权价款解决或资源税改革后公共预算安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08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相挂钩,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来源:信达证券2016-07-08
海绵城市建设所需资金多,尽管有中央财政支持,各地政府仍然有较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瓶颈。...据财政部 2014 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 5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
来源:安信证券2016-07-08
未来中央财政将继续积极推进ppp法制建设,为规范推进ppp改革和平等保护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与实践2016-07-07
住建部与地方合作协议确定的低碳生态城试点名单表7住建部审批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名单2012年4月,《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为推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发展绿色生态城区,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基准为
来源:淮安日报2016-07-07
下达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805万元,省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资金833万元,下达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49公里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06
四、相关政策(一)财政政策1.对纳入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在争取国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同时,按照国家补助政策和标准,我省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配套资金省级和有关州、市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