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3-12-13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2-13
2020年,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8.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为87.0%,较2015年提高5.8个百分点,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要求,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12-12
坚持把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能耗总量实行弹性管理,国家单列项目能耗、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探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
来源:旺苍县人民政府2023-12-11
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目标责任,做好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风险防控等方面应当与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有效衔接。
来源:贵州省林业局2023-12-07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二)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三)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质量、林地保有量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2023-12-07
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优化考核频次。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2023-12-06
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将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
来源:黔西南州政府2023-11-28
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
来源:浙江人大2023-11-27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推动能耗强度降低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协同管理、协同考核,稳步实施对设区的市碳排放管理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确保绿色低碳转型落实落地。(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
来源:浙江省人大2023-11-27
第五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统筹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能耗强度降低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协同管理、协同考核,稳步实施对设区的市碳排放管理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评价内容
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2023-11-27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
来源:固原市人民政府2023-11-23
(说明: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第6章规划内容6.1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2023-11-20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力度,优化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