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6-04-30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最少1项在锅炉上采用scr脱硝和钠基脱硫技术的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冶金工程节能项目的epc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6-04-30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届时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届时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2026-04-30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在签订任务书前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和签署日期等。9.申报单位提出的科研任务须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匹配。
),具有至少100台套160米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钢混塔架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注: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数量以及塔筒的型式、高度等关键内容)。...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须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0台套160米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钢混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注: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数量以及塔筒的型式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6-04-30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30mw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含升压站)总承包(epc)合同(含配套储能)业绩。...3)项目经理近五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规模容量不低于30mw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
根据招标公告,项目计划总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30个日历天须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工期。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6-04-30
支持合同双方基于当前市场形势,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就已签订但尚未履约的交易合同进行协商调整。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6-04-30
共有378家零售用户与46家售电公司通过零售交易平台签订了5月月度及5-12月分时段零售套餐合同,签约总电量为27.037亿千瓦时。
公司通过与重点国际客户推进绿色燃料长期协议签订,联合国际国内战略合作伙伴在重点区域规划“风光储氢燃”、海洋能源与绿色化工项目等,完善“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带动增量市场突破。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04-30
对此,捷佳伟创表示,公司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光伏电池新建产能整体下降的影响,下游客户扩产放缓,导致公司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也呈下降趋势,设备验收数量减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6-04-30
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6-04-30
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4-30
项目都将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开发,要求中标的联合体持有为开发和运营独立储能项目而设立项目公司(spv)100%的股权,而且各spv都将与招标方签订储能服务协议。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6-04-29
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09点00分。
来源:硅业分会2026-04-29
具体来看,本周多晶硅市场成交情况显著分化,棒状硅企业无一达成新订单,而颗粒硅则已基本完成5月份的订单签订。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6-04-29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4-29
交易结算环节设置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价差上限价,对于售电公司已签订但未结算月份的零售合同以及新签订的零售合同,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价差上限价默认为5.1元/兆瓦时(由10元/兆瓦时调整为5.1元/兆瓦时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6-04-29
未投产的中标项目,发电企业需在并网前与电网企业签订含新能源机制电价结算条款的购售电合同。具体项目名称、机制电量等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