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生态环境2024-05-27
【启示意义】本案中,执法人员根据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化平台电力监控信息及时赶赴现场,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实现“线上发现”和“线下核查”有效结合,为拓展非现场监管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典型应用。...【启示意义】本案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通过使用热成像仪,结合电力监控数据,收集制作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查实企业违法生产的事实,充分发挥了辅助执法设备在案件调查中的作用。
来源:绍兴生态环境2024-05-24
启示意义1.该案件的线索发现充分体现了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等监管手段在问题发现机制中的作用,为优化大气环境执法方式和提升执法效能提供了经验做法。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2024-05-21
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硬件配置,按需配备pid、fid、红外成像仪等现场监测设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7
5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发布,具体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生态环境执法、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74项。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2024-05-16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远程监控、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5
动态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与环境执法相衔接,涉嫌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鼓励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开展自行评估。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4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27.持续优化环境执法方式。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4
探索延伸干部考察工作,注重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与干部职工家庭的沟通交流,共同构建廉政防火墙。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4-05-14
案件启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执法不断深入开展的高压态势下,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隐蔽化、专业化的趋势,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3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4-05-13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执法,大力推动执法领域生态环保新基建,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平台,采取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精准科学依法执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例。...案例启示注重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预警转办处置机制,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对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实现线上线下执法联动,不断优化环境执法方式,实现精准执法。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1
全文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0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共12起,涉及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固体废物
来源: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2024-05-08
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及整改工作机制。...推进环境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成效,配合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正面清单”,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4-05-06
近日,海南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如下:案例1某槟榔合作社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9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案例8某投资公司未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案一、基本案情根据上级部门统筹强化监督检查移交线索,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于2023年11月17日,对海口市琼山区某投资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远程监控、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2024-04-30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沈阳生态环境2024-04-30
为体现行政机关的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坚持环境执法与指导帮扶相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建设更加包容
来源:福建省人大2024-04-29
第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