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9-1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481行初78号行政判决;二、驳回常州市金坛某陶粒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常州市金坛某陶粒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2019)苏04行终7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常州市金坛某陶粒制品有限公司上诉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因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