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4-11-05
开展建筑垃圾产生量摸底评估,每个市至少合理布局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024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和去向。...支持有条件地区,建立集焚烧处理、填埋处置、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处置利用设施。推广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厂网河一体化”处置模式。
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鼓励采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或者利用、处置。禁止占用生态空间转移建筑垃圾。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