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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危险废物处置场”相关结果408

      来源:中科鼎实2020-03-27

      增强地下水污染源防渗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生态环境部编制《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指南》规定了地下水污染源防渗的原则、工作内容、流程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等地下水污染源的防渗工作

      吉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3-18

      《方案》要求,继续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对高风险的工业集聚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3-11

      推进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石化存贮销售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等区域要按照要求实施防渗处理,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建设、运行;持续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相关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0

      推进城市和农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有关标准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3

      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和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完成白洋淀流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来源:上海环境2020-01-13

      结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推进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实施必要的防渗处理。...继续推进本市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根据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必要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24

      第二十五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23

      持续推进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2020 年年底前,督促指导各区县应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销售存贮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来源:中国润滑油网2019-12-09

      证明对本案涉案危险废物进行称重的仪器符合《非自动称通用检定规程》的3级;出具了《关于对白家林洗桶作坊查处的危险废物进行收运贮存并最终安全处置的报告》,证明2018年4月14日、15日,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将涉案危险废物转运至该公司璧山危险废物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8

      第六十六条【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4

      第四十四条(地下水污染防治)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1-20

      第五十四条【地下工程水污染防治】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1-06

      2020年底前,各设区市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继续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更新“双源”数据库。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2019-10-31

      第四十二条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经营和管理单位,应当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采用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0-28

      第四十二条 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经营和管理单位,应当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采用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9-20

      第二十八条 无定河流域内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油气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企业环保诊断治理2019-08-08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等设施运营服务中优先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的社会化运营和特许经营。

      福建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29

      附件3: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公布技术要求一、清单筛选范围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15

      第二节 地下水保护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活动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10

      污染企业地下水监测(污染企业自行开展):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企业(区域)及其周边已建成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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