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9-14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4-09-13
因为地势较高,光照资源充足,区内第二大电源为光伏发电,其余电量部分由风电、火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焚烧垃圾发电等电源所承担。不同的电源对应了不同的上网电价。
来源: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09-13
(四)太阳能装备:高效光伏发电、新型光热发电、构网型光伏发电等装备。(五)氢能装备:电解水制氢、氢能燃料电池、氢储能、电能与氢基燃料互转技术等装备。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11
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
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来源:新华社2024-09-11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三条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10
今年首批发布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方法学,支持林业碳汇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今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陆续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首批4项方法学,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基本制度框架初步构建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05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
来源: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2024-09-05
据悉,这是ccer重启后全国第一批项目公示,共包括4类项目:碳汇造林、红树林修复、并网海上风电和并网光热发电。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
来源: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2024-09-03
截止至9月3日,共计31个项目公示,其中碳汇造林项目8个、红树林修复项目2个、并网海上风电项目18个、并网光热发电3个。项目详情如下:...9月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发布了首批项目与减排量的公开信息,在ccer重启后全国第一批项目公示中共有4类项目,包括碳汇造林、红树林修复、并网海上风电和并网光热发电。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2024-09-03
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模拟运行稿)提到,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
来源:陕西国资2024-09-02
该项目占地约20.6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750兆瓦,包括640兆瓦光伏发电+110兆瓦光热发电。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9-02
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太阳能光热发电及热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主编世界首部《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太阳能光热发电及热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主编世界首部《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8-30
探索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联营的绿电稳定供应模式。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4-08-27
其中,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