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5-05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余工区城区环卫市场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布,预算金额53040637.44元,预计在6月进行采购,详情如下:鹰潭市余江区余工区城区环卫市场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5-04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4-29
财政部:煤炭进口零关税财政部4月28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2022-04-29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29
〕4号)明确的程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7日,财政部等4部委发布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
来源:环球零碳2022-04-29
为此,我国财政部专门设立了1000亿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钢铁和煤炭行业的分流安置工作,其中80%是基础性奖补,20%是阶梯性的奖补。
来源:丰矿煤炭物流2022-04-29
昨天,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来源:财政部2022-04-28
(二)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择优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推荐。...(三)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根据申报情况共同研究确定并发布试点城市名单,适时组织试点城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财政部4月28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2-04-28
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上半年完成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争取三季度完成全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重点支持提前开工建设、发行后能够立即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的项目。
来源:财政部2022-04-27
尚未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中央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要求开展目录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并报财政部(综合司、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4-27
来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04-27
(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4-27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予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
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2022-04-26
为更好适应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实现可再生能源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0年1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04-26
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4-26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来源: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2-04-25
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