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垣市人民政府2022-11-16
过剩产能搬迁、改建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污染物排放削减替代。推进产业绿色转型与优化升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6
增强城市韧性和重大事件抗风险能力,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2-11-16
鼓励中石化、中石油、省交投等企业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改建或扩建加氢设施。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11-16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底前,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600个;2023年底前,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具备条件的新改建服务站、停车点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底)各市交通运输、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供电公司组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对照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指南》要求,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新改建
来源: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2-11-16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建黔)、市发展改革委(李维毅)、市生态环境局(金剑),各市(特区、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3.对于符合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焦化项目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11-15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及削减工作,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和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推进“煤改气”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11-15
具体如下:(一)到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快新开通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充电站60座。...深圳供电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文件指出,到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快新开通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充电站
具体如下:(一)到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快新开通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建充电站60座。...(二)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已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应将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基础服务设施,同步开展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5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2022-11-14
城镇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城镇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2-11-14
三、案件启示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主动寻求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11-14
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火电、建材、化工、 石化、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化纤等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供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4
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火电、建材、化工、 石化、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化纤等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供应。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11
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详细分析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十一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11-11
灌区新建、改建、加固各类渠系建筑物 1188 座,其中渡槽 54 座,倒虹吸 5 座,隧洞 22 座,箱(暗)涵 588 座,各类水闸 247 座,排洪槽 100 座,跌水 2 座,溢流堰2 座,农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11-10
理由:《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db11/t1893-2021)第4.1.1条,按照不同储能类型对小型储能电站功率和能量进行了划分,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11-10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改厕优先序,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建户厕入宅进院,引导新改建水冲式厕所入户进室,引导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造室内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稳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1-10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市相关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