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申银万国证券2014-07-02
中利科技已完成增发、海润光伏增发方案也已获得证监会核准,将为两家公司的电站开发业务提供资金保障。中国风电通过与华电集团合作,能够将公司持有的项目资源有效变现,提升公司价值
来源:天津网2014-07-01
以除尘设备制造为主业的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周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于上交所上市,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70万股。
来源:《证券日报》2014-06-26
根据近期证监会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核集团旗下的中国核电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6.51亿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拟融资总计162.51亿元,将用于10台在建核电机组及补充流动资金。
来源:重庆商报2014-06-26
目前香港渝股中,龙湖地产、谭木匠等均为红筹模式首发上市,不需证监会核准发行h股的批文,且股份为流通h股。...而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国企以中国内地公司主体上市,需证监会核准发行h股的批文,股份分为流通h股和非流通的内资股。
来源:金融界股票2014-06-25
证监会推长线资金入市 国家队躁动随着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强势崛起,以电池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化学储能,成为解决新能源时间分布不均匀问题的重要选择,由此化学储能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的机遇。
来源:审计署网站2014-06-24
三是批复的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安排职工福利费,超过中央在京部门标准。4.预算下达不及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06-24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在证监会网站获悉,昨晚证监会再发第四十五批12家预披露名单。4家公司拟在上交所上市,3家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5家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上市。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2014-06-24
流动性要求较低的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外,这部分投资者是现存投资瑕疵债券的重要力量,未来新规的实施可能对瑕疵债券需求以及流动性影响较大;其次,签署风险警示书,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对风险警示债券未来的交易风险和损失需明确承担法律责任,这将降低证监会隐形担保的可能性
来源:和讯网2014-06-20
从资金角度来看,公司一季度末货币资金9个多亿,年初证监会核定7亿发债额度,在手现金充裕,有明显的并购优势。
来源:中金在线2014-06-20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鹞环保)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是华泰联合证券。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14-06-19
海润光伏持有者不满补偿方案 向证监会投诉其违反三公原则
来源:北京晨报2014-06-18
昨天,有海润光伏的持有者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已经打电话到证监会反映此事,因为这样的补偿方案明显违反三公原则。昨天,一位不愿意署名的券商人士则表示,上交所怎样的补偿方案都会对另外一群投资者不利。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14-06-18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财政厅、住建厅、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投资时报2014-06-16
部委在目录上出现的次数也与市场的怨声高度相关,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证监会、保监会、民航局等部门是在目录上出现较多的部委。
来源:中华玻璃网2014-06-13
4月21日,中来光伏率先出现在证监会ipo预披露名单之中;5月4日,福斯特光伏也出现在了这一名单之中。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光伏行业真正回暖的标志。
来源:21世纪经济网2014-06-12
公司股价2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如果28日当晚直接停牌,那么停牌前20个交易日涨幅肯定超过沪深指数的20%,马上会被证监会查,重组将产生较大变数。
来源:中金在线2014-06-12
网易财经6月11日讯证监会网站最新ipo预披露名单显示,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同方环境)拟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593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3730万股,保荐机构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老虎投资汇2014-06-12
截止5月9日,证监会公布的ipo预披露企业共307家,其中环保企业共9家。如表1所示,其中1家,即国祯环保获通过,其余处于未上会状态。
来源:证监会2014-06-10
当事人:吴京荣,男,1961年11月出生,时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董事、首席执行官,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吴京荣内幕交易龙净环保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来源:北京商报2014-06-10
天龙光电第一步的变更大股东是不违规的,第二步注入的资产只要没有超过上市公司原有的资产规模,那就是一个普通的并购,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且他们收购的还是同业资产,不触及变更主业,证监会恐怕也没理由否决。...有一些隐晦的操作方式,比如可以先把创业板公司的控股权拿到手,然后把上市公司的盈利和资产水平做上去,然后再压低价格收购自己原有的资产,别超过上市公司的资产,最好还不涉及定向增发,在证监会鼓励创业板公司进行同业并购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大背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