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2025-01-14
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示范市,让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的鲜明印记。坚持高效干事,进一步提升落实质效。
来源:怀集县人民政府2025-01-08
搭建社会监督平台,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减碳工作进行舆论监督。30.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5-01-02
包括推动湖南省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强执法培训、设备保障、信息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纳入各相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12-31
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具体措施,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的种类、产生量、利用状况、处置能力、运输和处置单位及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12-27
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开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12-27
第二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以下环境信息:(一)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超标排放情况、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来源:南昌市政府2024-12-27
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推动营造绿色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12-23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公示时间:12月20日—12月26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12-20
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第三批)的通知》(云工信设施〔2024〕284号),经企业申报、州市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现将云南省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第三批)共10个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12-19
充分发挥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场内部自律管理,监督和纠正扰乱电力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2024-12-19
“阳光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中央一再强调“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我们相信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一定能回复上述疑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2024-12-18
公示期满后,由省自然资源厅依程序将有关矿山正式纳入全省绿色矿山名录,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授予绿色矿山牌匾。...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督考核,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抽查,同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杜绝第三方评估机构违法违规评估行为。
来源: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2-17
三、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以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来源:甘肃省工信厅2024-12-17
、省属及中央在甘企业(单位)申报,经省工信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平衡、党组会审议、省财政厅联审、报省政府审批等程序,研究提出2024年省级专项(第二批)资金拟支持产业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2-16
二是加强建筑能源资源消耗调查统计,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科学编制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12-13
第三十八条【碳排放信息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定期公开上一年度碳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信息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一)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2-12
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监管平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智能化、信息化监管系统和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并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种类、清运工期、终端去向等内容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监管】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排放管理。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4-12-12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种类、清运工期、终端去向等内容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依法报送、组织实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4-12-11
【案件启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