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6
机制电量比例按方案或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竞价结果、以及新能源项目申请调整的结果取小执行。新能源项目可以自愿申请退出部分或全部机制电量,退出后的电量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其中,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和机制电量比例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照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竞价结果并结合执行期限执行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6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2025-10-16
各有关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主动回应好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竞价交易安排等宣传告知,提升新能源市场主体参与能力。...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要监测好市场价格波动、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等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评估对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等方面影响,及时总结改革成效,适时优化完善政策。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5-10-16
独立新型储能、抽水蓄能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获取交易资格虚拟电厂(聚合商)和被聚合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均应履行注册手续,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商)集中办理注册手续。详情如下: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2025-10-15
来源:能源新媒2025-10-14
征求意见稿在监管信息链条上提出了更严格的信息披露与统计报送要求,要求北京、广州、内蒙古等电力交易中心按职责定期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及绿证绿电交易等数据,各省级交易中心定期向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省内相关交易信息,并要求电力交易机构及时向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披露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信息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0-14
第十五条 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向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披露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及绿证绿电交易等相关信息。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0-14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0-13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按规定单独归集应急调度相关电量、电费。应急调度电量不纳入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及偏差电量考核。...答:2021年起,根据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等开展应急调度规则研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0-13
答:2021年起,根据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等开展应急调度规则研究。...《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调度的启动条件、分级实施流程,还规定了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等相关方面的权责,从工作流程和分工两方面协同保障应急调度按需高效实施。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3
电力交易机构按日对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已执行的成交结果进行清分计算并发布清分结果,按月出具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零售用户、聚合资源主体的结算依据。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3
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规定,经营主体身份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更换等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1
第四十三条 经营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发布1个工作日内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释。
来源:泰富江苏共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5-10-10
电改9号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并建立输配电价机制,计划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青海省发展改革委2025-10-09
具体市场交易均价由电力交易机构按月发布。第十条【结算周期】新能源机制电价差价电费以自然月为周期,纳入新能源项目当月上网电费。...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月度同类型电源市场交易均价计算、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各相关市场主体应当按政策要求提供真实、必要的资料,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0-09
参与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商)、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遵照本规则执行,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以市场经营主体为单元开展结算。结算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周期开展。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5-10-09
在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售电公司,可实现“一地注册、信息共享”,无须重复注册,售电公司应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主自愿的原则。
来源:江西发改委2025-10-09
电力交易机构应履行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制定标准化信息报送规则,组织市场成员通过指定平台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0-09
+1月5工作日,向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出具上月结算依据(核对版);m+1月6工作日,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电网企业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异议反馈(若有)和确认,逾期视为已确认;m+1月7工作日,电力交易机构应在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