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生态环境2021-11-03
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28
典型案例10山东临沂某饲料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2021年4月1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郯城县李庄镇205国道东侧有异味。...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渗坑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28
《关于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关法律责任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308号),以及2019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如何认定渗坑的回复中都对“渗井、渗坑”做了更加具体的认定指引
来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2021-10-25
处罚意见:该污水处理厂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10-20
如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和垫江县陈某科涉嫌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案。四是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陈某科行为涉嫌利用渗坑排放废矿物油,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县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23日将案件移交垫江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件启示】一是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固定证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20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禁止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焚烧、填埋、排放工业危险废物;禁止利用渗坑、裂隙、溶洞或者稀释等方法处置工业危险废物。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10-20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法律依据】该企业通过违法投加屏蔽剂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2021-10-20
2、“涉嫌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事实证据链。...二、违法行为认定及证据链固定1、“涉嫌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认定。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1-10-18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15
来源:裁判文书网2021-10-15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1
9)地块内地面积水监测点位地块内各水池、积水坑、储罐、渗坑等处均需采集地面积水样品。如地块紧邻地表水系或污水直排进入地表水体时,需对紧邻或纳污的地表水上游及下游一定距离进行采样。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10-11
经检测,土渗坑内的酸液壤ph值为0.65,铅含量最高为40.6 mg/l,周边土壤也遭受污染。据了解,上述情况是生态环境部今年通报的第四批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经查,当年5月底至6月11日,张某等人先后8次前往宁夏、四川、山东等地购买废铅酸蓄电池共247.44吨,且在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利用废蓄电池非法炼铅,并利用渗坑排放酸液
来源:VOCs前沿2021-09-29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2021-09-28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二三里资讯2021-09-2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9月22日,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版,现行)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绍兴生态环境2021-09-07
0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第三项 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绍兴生态环境2021-09-0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属环境违法行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第三项 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2021-08-30
涡阳县公安局丹城派出所提前介入,与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开展调查发现,陈某某涉嫌利用渗坑倾倒填埋危险废物。...三、陈某某利用渗坑倾倒填埋危险废物 2021年5月6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丹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报告,在丹城镇某自然村北侧空地内,有人把不明固体废物填埋在土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