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01-29
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断源工程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争取国家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自治区落地实施。...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断源工程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争取国家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自治区落地实施。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2023-01-29
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
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2023-01-29
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断源工程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争取国家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自治区落地实施。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3-01-29
2022年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26号),优化统筹布局收集设施,重点支持辖区内尚未设立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含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28
针对产业发展需要和危险废物产生特点,结合市场化机制,加强危废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有序建设。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28
补齐氰化尾渣、铝灰、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短板,建设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在东营、潍坊、日照和聊城等市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
来源:沈阳市发改委2023-01-28
科学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新建废催化剂再生、铝灰、化工废盐、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等项目,补齐能力短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8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强度,最大限度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鼓励依托现有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配套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系列标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小微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建设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2023-01-17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2023-01-17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3-01-16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和工艺落后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开展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行状况的评估,积极推动技改提升。...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统筹应急处置设施资源,进一步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置。4. 强化危废风险防控。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3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落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鼓励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和设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控制研究,加强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测试分析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2023-01-11
在国土空间规划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和约束下,配合实施《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来源:莎车县人民政府2023-01-11
大力实施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逐步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地推进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4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1.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各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2023-01-03
有限公司固危废及循环经济知库二、会议时间、地点2023年3月23日-3月25日地点:石家庄三、会议主要内容1、新固废法实施下政策分析及行业需求分析(1)新固废法实施框架下的危险废物名录管理的挑战;(2)“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研究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2-12-30
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1座,加快推进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园林科研院江津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2022-12-28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建立健全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大力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