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第十九条 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约定及时收集、接收危险废物。...突发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等应急供给。
来源: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规范本区域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工作。...第五条 市、县、区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