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鹤城2021-01-08
(二)严格管控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等抑尘措施,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自动监测设备。
来源:住建部2021-01-07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来源:浙江人大2021-01-04
第四十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扬尘管理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来源: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2020-12-28
另一方面通过“三同时”制度,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加强厂网配套,强化统一建设。②运行供给。
来源:Hello攀枝花2020-12-21
是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益事业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昆明信息港2020-12-13
从事房屋建筑、建(构)筑物拆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物料运输和堆放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防尘抑尘方案,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来源:怀化人大2020-12-10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建筑土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建(构)筑物拆除、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3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污水再生利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再生水利用项目,进行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30
第十一条【备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向各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0-13
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设施建设和市场化运营。...第二十九条 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配套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渗透式路面等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设施。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09-30
拆迁(混凝土块、砖瓦碎块)垃圾:将拆迁垃圾经过破碎、分拣等技术工艺,生产成为再生产品(再生骨料、再生预制品等),代替天然砂石,用于路基填充、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来源:城建水业2020-09-30
规划协调城市发展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城市风貌、提升环境品质。推进“蓝+绿+灰”设施在雨水系统提标改造及初期雨水中的应用。
来源:衡水日报2020-09-29
第十三条【扬尘防治】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现场施工作业的单位,应按施工现场作业规范操作,防止扬尘污染。
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2020-09-24
此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有三个主体,第一个政府方,因为很多是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二个是各种各样的企业。第三是受益方,也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
来源:给水排水2020-09-21
在湿陷性黄土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时,须清晰掌握该区域水文气象、地形地貌、黄土湿陷性质、等级、厚度及场地建筑环境,因地制宜开展设计,同时注意:①湿陷性黄土场地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已采取相应基础处理与结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16
项目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四川省凉山州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ppp项目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南山隧道(胜利路西延线)工程 建设项目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西部新城城市公园及周边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怀化人大2020-09-16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建筑土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建(构)筑物拆除、商品混凝土生产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26
,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工业企业内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并负责作出相应违规行为和矿山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来源:三明人大2020-07-27
本条例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构)筑物拆除、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多方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一)制定和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构)筑物拆除以及河道整治、公路和港口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1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