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第二十四条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发区(园区)进行建设项目或者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分别将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环境保护措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等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城市全面绿色发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05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等,用于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