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5
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石化、化工、有色等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支持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9
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等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24
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渝西缺水地区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用水的重要来源。
来源:无知一熊2021-12-16
(2)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二十一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3
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四十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12-02
突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印染、饮料制造等行业,推进水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理,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和溶剂回收中心;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水平,推进再生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2
第四十四条 【区域防范】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学校、医院、机关、集中居住区等保持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第十五条【禁止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1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鼓励化工园区和大型企业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4.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11-30
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利用鞍钢、本钢、凌钢等余热资源为附近工业园区提供供热服务,替代燃煤锅炉项目,实现余能循环再利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1-30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11-29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9
第五十九条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11-2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5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5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1-21
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鼓励钢铁企业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强化新型低能耗、低污染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4、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19
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八)构建绿色供应链。
来源:环境法研学2021-11-18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04
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在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区域,以及化工、不锈钢、皮革、电镀等工业园区(相对集中区),开展危险废物有偿集中收集、贮存和转运服务;鼓励大型企业集团组织同一园区的集团内部企业试点共享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1-03
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构建绿色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