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5-19
,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5-16
并咨询法律专家,综合得出:“cod去除剂”主要组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的测定过程,使得cod的测定结果偏低,该污水处理厂使用该物质处理污水,应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05-13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生态徐州2022-05-12
·查处情况·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来源:珍环社2022-05-06
:案例一:(2020)辽14行终227号行政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环保局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5-05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五)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6
对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生态环境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共享处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6.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或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的。7.利用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五)对首次向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排放危险废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2-04-21
二、处罚情况上述4家机构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关规定。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04-15
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绩效评级企业核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2022-04-15
查处情况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1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隐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年。...第四十九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不得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6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4
,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十六)通过偷排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十七)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具体有奖举报情形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2-04-04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1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和其他偷排方式,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来源:EEHS2022-03-30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持证单位存在自行监测落实不到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或者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的,均可作为违法行为线索。文中数据来源:威科先行数据库
来源:珍环社2022-03-26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