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1-03
在监测事权方面,将省级和市县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环保厅统一负责,市监测站调整为省厅驻市监测机构,人财物由省厅直管。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12-27
河北省改革设计方案合理区分了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之间的数量配置,上收到省级、从事质量监测的监测人员约为市县两级监测队伍的10%左右,只调整了少量环境监察编制和人员。...垂改路径核心在于环境监察与环境执法分开、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执法监测分开。省级上收环境监察职能并以机构和体制实现督政的常态化、机制化,上收质量监测以确保对市县考核的数据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