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点绿网2016-09-30
意见指出,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要创新企业运营模式,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模式,实施环保领域供给侧改革,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30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发展绿色信贷,推进银企合作,积极支持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支持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7
第二十一条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排污权初始有偿使用费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纳入市级财政统筹管理。第二十二条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专项用于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排污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治理减排项目等方面。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9-27
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自行提标改造、结余的排污量经排污权核定后可用于企业生产需要,也可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限期储备或申请环保部门回购;(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鼓励措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执行;(三)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未获得当年度财政奖补的,计入有偿获得排污权的排污企业排污权账户
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09-27
三是加快绿色信贷模式推陈出新,鼓励开展推广未来收益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质押,绿色融资租赁等绿色信贷产品。(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发展。
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自行提标改造、结余的排污量经排污权核定后可用于企业生产需要,也可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限期储备或申请环保部门回购;(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鼓励措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执行;(三)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未获得当年度财政奖补的,计入有偿获得排污权的排污企业排污权账户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9-26
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着力培育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3
根据环保部取消环保竣工验收、将环保竣工验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效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创新招商方式,提倡以产业规划为指导的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
来源:嘉兴日报2016-09-23
截至6月底,辖内银行机构共推出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排污权质押等19款绿色信贷创新产品,授信总额达31.07亿元,实际用信22.57亿元,同比增长83.61%。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6-09-23
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创新环境金融产品,为重大环保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2
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推行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提升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融合,加快实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等国家级示范试点,开展省级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1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大力培育、规范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减排。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6-09-21
包括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电力节能量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贸易、绿色电力证书市场交易,发电权、用电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9-21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6-09-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09-21
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是建立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权初始核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采取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健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
来源:环境经济杂志2016-09-20
其中,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对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环境税费、环境价格、环境金融等重点环境经济政策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建设任务。
地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深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继《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20
》(国办发〔2014〕38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和《浙江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