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清环保2017-08-04
据悉,此次扩项是2016年7月永清环保批准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后的首次扩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九批)的公告》,永清环保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类别范围由之前的二甲三乙一表调整为三甲四乙二表。
来源:华夏时报2017-08-04
到今天为止,该条例已经实施了近二十年,对贯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防治环境污染,减少生态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8-03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6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了修改,调整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并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7-08-03
目前《排污许可名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固定污染源方面相衔接,为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对固定污染源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奠定基础。
来源:环保部2017-08-02
《条例》实施近二十年,对贯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防治环境污染,减少生态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01
;b)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c)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d)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31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07-31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环保部关于500kv线路改造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国网冀北检修公司2016~2017年500kv安固一线等迁移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北京市建设单位
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现固定污染源基本统一。指导已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建设项目,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排污许可办理时限内纳入许可证管理。
来源:工业过程气体监测技术2017-07-31
将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置条件。建立建设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6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项目取费)另行下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5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六安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环评机构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办,各相关环评机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全面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信息、排污单位信息、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开放。完善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
,或者在审批、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7、在受理、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8、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1
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7-20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号,或按有关规定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9
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或评价范围承揽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从严处理,严厉查处环评从业违规行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7月4日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2017-07-19
此次修改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删去:“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来源:环保部2017-07-17
延伸阅读: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9.1实施)...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以下简称《名录》),将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7
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