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8-13
后款“(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或自愿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此解决方案直接进入了增量配电网改革的“存量配电网转增量配电网”通道。众所周知,增量配电网改革的艰难。...我国配电侧电力体制改革内容应包含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的三部分:售电侧交易市场、增量配电网、转供电(含用户侧配电网)规范化治理;其中转供电规范化治理与增量配电网相互有交集、又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体系。
对于清理转供电违规加价问题给出了两种发展方向上截然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于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提供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电价结算;对于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19-08-13
一、采购人: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嘉祥县城西南济宁市生物产业园新民路1号(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0537-6536098(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地址
来源:齐鲁壹点2019-08-13
六是产业园经营的供配电资产,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由其直接供电到户,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按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用。
来源:新疆发改委2019-08-12
待获得配售电业务许可证后,该项目即可正式开展增量配电网的建设工作及配售电业务。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9-08-12
1、项目名称:湘西州泸溪县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湖南省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湘西州泸溪县高新区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1、项目名称:武冈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武冈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武冈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19-08-12
根据《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配电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配电企业向用户合法收费的前提是其配电价格经过价格主管部门的核定。
2019年7月1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增量配电网规划方案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9〕650号)。该项目对促进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乌尔禾区配电网运行效率有积极作用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19-08-09
根据发改价格〔2018〕787号文和发改经体〔2019〕27号文等相关政策,转供体的配电资产可以申请转为增量配电网,与公用电网是“网对网关系”。...根据现有电价政策,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受到省级输配电价的约束,由于没有实现输电价格与配电价格的分开核算,往往造成终端用户不清楚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甚至“超额”承担了电费,加重了用户用电成本。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2019-08-09
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向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呼伦贝尔市清源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辽源矿业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 、珲春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吉林省吉锋配售电有限公司
来源:鄂电价格2019-08-06
增量配电网犹如在“吃菜心”!...1月5日的本公众号,笔者以“从家庭责任角度笑谈“国家电网”与“增量配电网”的经济利益关系”为题,探讨了有关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19-08-06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交流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听取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江苏能源监管办于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9-08-06
目前,国家层面虽出台了有关配电网配电价格、增量配电网“网”的身份等原则性规定,还需要地方提出可操作的增量配电网基本电价标准结算方式,真正落实“网对网”交易等,让试点有合理收益预期和发展空间,培育社会信心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19-08-06
而目前来看,还没有有效的措施或机制约束大电网的垄断与权力,也还没有能让增量配电网得到可靠支持的政策,输配电价机制也不够合理,许多社会资本都持谨慎的态度。
来源:中吕能源法律服务圈2019-08-05
按照《山西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的规定,山西省增量配电网包括两部分。...结论增量配电网不属于“用户”,政策要求按照“网对网”关系处理。因此,高可靠性供电费不应当被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来源:中国电力圆桌2019-08-05
但是,增量配电改革进展缓慢,即使增量配电网项目建成,也需要依靠电网企业的输电网供电,存量配电网和增量配电网之间的竞争是在条件不对等的情况下进行的,难以保证公平公正。...“9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三类售电公司: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