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4
到2025年,中心城区90%以上的居住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5.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合理收集利用处置。...向工业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化技术改造等相关宣传和培训;向农业种养殖户、农村人口开展农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农药化肥减量等相关宣传和培训;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学校、餐饮门店、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安徽发展改革委2022-12-14
二、揭榜条件揭榜单位须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并已在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非牵头单位关联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鼓励吸引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金融资本参与。
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12-14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22-12-14
规范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国产密码在数据安全和认证方面的应用,优先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推广国产密码设备。...同时,加大对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培训,提升干部群众数字素养,增强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2-14
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12-14
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2022-12-1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结合迎峰度冬度夏电力供应形势,因时制宜向全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发出节约用电倡议
企事业单位通过合同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为,视为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宽严相济、以评促改的原则。
来源:黑龙江省工信厅2022-12-14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能效、低碳标准制定。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12-14
第五章 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四条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第十五条根据信用等级评价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2-12-14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12-13
本项目利用企事业单位、工商业、农户的闲置屋顶面积及部分村集体闲置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有效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3
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及排污许可有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2-13
第五条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的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裸露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进行绿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采取地面硬化或者覆盖等防尘措施:(一)机关、企事业单位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居住区内的,由业主依法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2022-12-12
为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去年5月,镇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结合镇江市垃圾种类实际情况,编制了《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目录共列举100多种物品,对各类垃圾进行了细分,涵盖大部分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2-12
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认证评价团体标准,增加绿色认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2-12
加强产业研究人才培养,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低碳环保产业研究院,不断提升我省低碳环保产业研究水平。第五节 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12-12
省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采购并投入实际运行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财政资金采购车辆不在补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