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9-21
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每月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发布渠道,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21
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制度,每月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发布渠道,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广西电网公司2017-09-20
为推进变电站环境信息透明化,广西电网公司计划在桂林供电局110千伏三里店变电站,试点建设广西首个110千伏变电站电磁环境信息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完成系统安装的初步设计。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9-19
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企业应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9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9-13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区镇)3.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信息,所有排污企业排放口、污水处理厂外排口设置排污信息公示牌,应公开环境信息的公开率达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3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按要求设置电子显示屏、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并在单位门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开实时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来源:固废观察2017-09-13
未来,瀚蓝环境将一如既往,从自身做起,环保守法经营、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9-12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9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大气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和检举、控告的权利。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参与)引导公众参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8
本市持续强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执法监察等政府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7
负责环境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十五)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环境信用评价的工作。
建立并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土壤环境信息互通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6
三、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评估是在场地初步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详实的场地环境信息并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详细调查监测的工作。
《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17.《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共三卷);18.《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19.《北京市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2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4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和《青海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7-09-03
公众参与将公众所享有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救济权等具体细化到《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和《综合环境应对、赔偿与责任法》等多部法律中,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公众充分表达与联邦机关相同或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