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7
对新增污染源,应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从严确定。四、强化监督管理(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对于现有污染源,核发机关应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改善需要,综合考虑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和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来源:仟亿达集团2017-07-26
据上述补助办法,天津市辖区内于2016年8月1日之前建成在用或于2016年8月1日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项目单位实施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80毫克/立方米及以下,且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5
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产业排放企业全面调查,对未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前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齐全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管理清单。
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或者对未依法编写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者未依法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草案予以批准的;6、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4
》(2016版)精确至种类代码,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种类代码和具体危险废物名称;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版面不足,可附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应符合处置单位实际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许可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明确的危险废物种类范围和处置工艺所能达到的处置能力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7-20
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严于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所确定的排放量的,核发部门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确定许可排放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9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申报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时,应当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转移联单、利用处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管理台账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9
3.12新建企业newfacility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3.11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来源:北京环保局2017-07-13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2
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上海市环保局发布了《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的操作规程(2017年版)》,具体如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的操作规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1
年本)》,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和河北省环保系统机构垂直改革,经省政府批准,我厅对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7-1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0
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两高发布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0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7-07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通过环保验收2月12日,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06
窑头煤磨窑尾等的排污口;(三)20蒸吨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和窑炉;(四)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等有组织排放污染源的;(五)新建(改造)脱硫、脱硝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根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防渗工程和地下水监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7-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来源:中国人大网2017-07-04
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第二十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