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18-12-30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实行最严格的大气环境保护制度,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控制并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考核办法,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自治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9
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29
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传导压力。(三)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18-12-28
多年来,生态环境部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周边国家开展了良好的环境合作,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8
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参与)(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长效监管。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开展专项帮扶和驻点督察,强化问责。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监管机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28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12-28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12-28
来源:环境工程2018-12-27
《条例》还对禁煤区进行了专门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逐渐扩展。禁煤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27
请你们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时公开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6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划定市建成区为禁煤区并逐渐扩展。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划定禁煤区。已实现集中供热和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区域,应当纳入禁煤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6
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补齐我省水环境短板,确保实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阶段性目标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5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 |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等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
第二十九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等要求,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合理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地区,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5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第二十三条 对未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超过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25
配合地方政府按照“增水不增污”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抓紧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多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资金保障和责任考核要求,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切实遏制退水受纳水体昂仁金错水质恶化趋势
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牵头部门:自治州环保局、第五师双河市环保局)㈧ 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来源:本一同顺2018-12-24
(三)突出市场规范强调放开市场准入,打破国企和事业单位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的垄断;建立基于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以效付费”机制;将环境“领跑者”制度引入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并使之与其他信用体系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