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03-10
按照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专项抽查抽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09
充分运用土壤污染详查成果,加强涉土重点排污单位源头防控,全面落实隐患排查、用地自行监测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报告等法定责任,推动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实施“一地一策”精准治理,推动落实重点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03-09
对涉及火电、水泥、化工等数十个行业486家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评估,并对其中283家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抽测,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委托专业技术单位服务重点排污单位,有效解决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运维频次不足、运维台账记录不规范、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等问题。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03-06
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全面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1.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05
3.5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排污单位直接或未经终端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6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来源:观海新闻2021-03-05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动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
来源:生态唐山微发布2021-03-05
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2021-03-03
《办法》规定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计划并报省厅备案,督促排污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3-03
另,《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第3.1条规定:“环境卫生管理业排污单位指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城镇粪便的排污单位,也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站。”
来源:唐山发布2021-03-03
6.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来源:齐鲁壹点2021-03-02
明确了部门水环境管理职责分工,运用八条篇幅细化了在水环境工作部分政府重点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2.明确了排水管网的建设和保护有关要求,强调推进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要求建立给排水管网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排污单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来源:数据宝2021-03-02
《条例》第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并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条例》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
来源:交汇点2021-03-02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的允许排放一定量污染物的凭证。...《条例》对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要求。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1-03-01
该制度先行在年度重点排污单位推行。这项制度体现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为了在全国推广此法,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12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排污许可管理指出必须强化企业承诺制。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1-03-01
排污单位未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感谢你们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详细内容如下:各排污单位:2021年1月24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以下简称《条例》)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雄安发布2021-03-01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来源: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2021-02-26
«环境税法»实施以来,陕西省已将4700余户企业纳入环境税征管范围,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税制设计,引导排污单位加大治理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排污单位清洁生产、集中处理
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02-26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排污单位存在排污单位名称、许可事项、新改扩建项目等方面的变化时,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申请许可证变更。...建议加快修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指南,适当减少“过程留痕”的相关要求,以结果为导向,更加合理地减少申报内容、监测频次、台账记录内容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2-26
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来源:嘉兴日报2021-02-26
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培训会,邀请试点企业介绍改造过程和经验,并邀请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所专家详细解读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背景、相关政策、行业技术现状、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并现场答疑解惑,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