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资委2022-07-21
持续推动县级供电企业“子改分”,聚焦人员安置、改制后对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影响等核心问题,明确改制前后,员工用工形式、岗位、薪酬、社保均保持不变,并积极协调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弥补当地政府财政,确保县级供电企业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07-19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归属省级及以下财政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07-18
中国出口欧盟的产品,应该被允许生产者在中国按照中国的成本减排,因为eu cbam的目标是清除碳泄漏和减排,而不是为欧盟征收财政收入,所以措施的重点是有关产品是否实现了减排,至于减排的成本,应该由生产者所在的市场决定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18
在经济方面,南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计拉动地方gdp160亿元(人民币,下同),创造产业链上下游就业岗位约4万个,建设期平均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约0.6亿元,运行期每年可稳定为地方创造税收约1亿元。
来源: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公司2022-07-15
南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预计拉动地方gdp160亿元,创造产业链上下游就业岗位约4万个,建设期平均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约0.6亿元,运行期每年可稳定为地方创造税收约1亿元
来源:调峰调频公司2022-07-15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15
建成后,预计每年将为寻乌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2022-07-11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7.落实培育税源稳定财政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8.用好已下达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来源:央视网2022-07-08
据彭博社7日报道,美国及其盟国正在商讨将俄罗斯石油的价格限制在每桶40到60美元之间,以此打击俄罗斯的财政收入。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7-08
第二十五条【财政管理】市区垃圾处理费作为市级财政收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实行收缴分离、收支分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依照本办法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来源:白城市人民政府2022-07-07
力争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左右,增加值增长1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2-07-06
建成投运后,可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每年减少原煤消耗22.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7.7万吨;三是有力促进稳增长助振兴,工程总投资83.6亿元,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产值超过250亿元,建成投运后,每年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约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7-05
建设尚志抽水蓄能电站,可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拉动地方gdp超过150亿元,建设期平均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约0.6亿元,提供各类就业岗位约4000个,运行期每年可稳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约1亿元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2022-07-05
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港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地企业在龙港注册成立的分支机构也享受同等待遇,不含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政策另有规定除外。
来源:中铁城市开发研究院2022-07-04
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在谋划eod项目平衡资金来源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向支持农业农村可生态保护的土地出让收益;二是本地政府根据项目区域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给予授权实施企业专项支持;三是国家关于生态环保项目的专项补贴资金
来源:新湘评论2022-07-01
全省小水电年售电收入为 85 亿元,在一些山区县小水电利税占当地财政收入的30%-50%。规模小数量多。湖南500 千瓦以上小水电2486座,总装机容量578万千瓦,占全省小水电总装机 92%。
来源:吉林发改委2022-06-29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加固、稳中向好,202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5.4%。
来源:吉林发改委2022-06-28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28
7.落实培育税源稳定财政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8.力争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9.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来源:中国建筑西南区域总部2022-06-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土地出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且环办科财〔2022〕6号文指出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