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负荷聚合商”相关结果1930个
      中国虚拟电厂的发展阶段浅析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5-11-12

      另一方面是,由于负荷侧资源的表后特性,特别是与用户的生产生活用电行为密切相关,电网公司在表后业务的动员能力存在一定不足,所以需要发动更多中间商(比如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参与用户资源的动员。

      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2025-11-11

      2025年,湖南共有1191家电力用户、26家负荷聚合商、4家虚拟电厂参与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最大响应负荷超过66万千瓦,为调动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吉林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版):调频市场出清价格上限不超过15元/MW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5-11-11

      燃煤机组、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若最近30天调用时段数小于48个时段,可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测试。...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独立储能;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具备直控条件的部分或全部聚合资源可作为调频服务提供者。

      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适时将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和履约保证缴纳额度衔接

      来源: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11-11

      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详情如下:

      吉林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5-11-10

      虚拟电厂运营商(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虚拟电厂运营商(含负荷聚合商)聚合的资源主体应分类单独进行市场注册。

      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25-11-07

      q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在从业人员方面需要满足什么注册条件?

      虚拟电厂(含<mark>负荷</mark><mark>聚合</mark><mark>商</mark>)经营主体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11-07

      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电源型”虚拟电厂运营商暂不参与电能量市场

      来源: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11-05

      同一周期内,同一类型电力市场下聚合发、用电户仅可与一家代理服务机构(包括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确立代理服务关系。...虚拟电厂运营商是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在电力交易平台正式注册的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或具有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电力批发用户。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1-03

      五、培训对象火电企业、新能源企业、水电企业、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力大用户等电力市场主体相关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电力市场相关研究人员等。六、培训亮点1、内容丰富。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5-11-03

      明确虚拟电厂(vpp)、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制定分布式资源聚合技术标准,明确准入条件。完善聚合体内部治理规则,要求聚合商与分布式业主签订收益风险共担协议,明确出力偏差责任分摊比例。

      来源:陕西发改委2025-10-31

      (3)分布式电源聚合商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已注册的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应提供与所聚合用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竞价细则要求的分布式项目资料、《竞价信息承诺书》等。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31

      (3)分布式电源聚合商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已注册的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应提供与所聚合用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竞价细则要求的分布式项目资料、《竞价信息承诺书》等。

      来源: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25-10-31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虚拟电厂或负荷聚合商实际运营3年及以上的相关经验,且应具备售电业务实际运营3年及以上的相关经验。项目建设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运维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来源:电联新媒2025-10-30

      建立健全适应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灵活性资源参与的市场机制,推动新型主体参与市场;四是开展电力市场研究国际合作,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包括绿电政策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市场机制完善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10-30

      因此,需要健全分时电价结构,打通价格传导“最后一公里”:在合理范围内拉大峰谷价差并推广至更多用户类别,同时探索建立实时电价或尖峰电价套餐,为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发展创造商业机会,真正将系统平衡压力转化为用户侧的盈利机遇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0-28

      支持培育具备专业能力的负荷聚合商,提升其在资源整合、负荷精准预测、集群协调控制以及市场策略制定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鼓励探索“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的融合模式,优化内部多能协同与外部市场参与的效率。

      宁夏分布式新能源经营主体入市指南发布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5-10-27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与负荷聚合商应于每月15 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聚合关系绑定/解除申请,经电力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于次月生效。2.转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

      宁夏分布式新能源经营主体入市指南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5-10-27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与负荷聚合商应于每月15 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聚合关系绑定/解除申请,经电力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于次月生效。2.转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

      关于征集虚拟电厂行业优秀项目案例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10-24

      征集对象1.虚拟电厂运营商:包括负荷聚合商、技术服务商等,负责虚拟电厂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2.能源企业:包括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及充电桩等企业,为虚拟电厂提供基础资源和技术支持。

      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23

      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允许微电网主体通过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参与电力市场运行。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