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2023-04-06
第三节主动适应应对气候市场机制(一)积极开展碳交易基础能力建设配合开展企业碳报告、碳核查、碳复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等数据的本地化检测工作,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提高碳报告质量。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06
各重点排放单位在碳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碳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包括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纸质版)提交市、区生态环境局。三、碳排放履约(一)配额调整。
来源:ABB电气2023-04-03
深度聚焦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公司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盘查项目并于2022年3月获得碳核查证书,完成了断路器部分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且于2022年9月在厂房屋顶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进一步优化了工厂的用能结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3
鼓励省内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加强企业碳核查,做好排放配额分配、自愿交易、配套服务等工作。
来源:河南省工信厅2023-03-23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3-22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2023-03-07
将碳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相关统计体系,成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小组和核算研究团队,研究构建产业园区减污降碳的统计核算方法体系,按行业分类细化碳排放数据核算指南,建立碳核查数据责任制等,实现碳核查精确量化、真实反映企业碳排放状况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3-02-23
多家能源企业共同建设的服务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能源碳链”发布,其核心能力是实现能源行业及上下游企业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交易、核查全过程可信管理,打通企业、交易机构、核查机构、用户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碳排放全环节数据可信度,优化碳核查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02-20
下一步,我厅将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度发电企业碳核查工作,具体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云南省2021年度碳核查结果确认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覆盖行业及代码3.云南省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人员名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13日(联系人及电话: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2-20
一、工作范围经过前期名单报送及审核,确定形成《甘肃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附件1),《甘肃省2022年度其他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附件2),共计117家企业,其中发电行业24家,其他行业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02-20
甘肃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2. 甘肃省2022年度其他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3. 发电行业分类代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15日...一、工作范围经过前期名单报送及审核,确定形成《甘肃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附件1),《甘肃省2022年度其他行业碳核查企业名单》(附件2),共计117家企业,其中发电行业24家,其他行业
来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3-02-17
2月16日,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新疆红杉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对昌吉分公司上一年度碳排放进行现场核查,为下一个履约周期下好“先手旗”。昌吉分公司高度本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根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要求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3-02-15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核查和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机制,加快落实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等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核查和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机制,加快落实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等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核查和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机制,加快落实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等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
来源:老汪聊碳中和2023-02-09
为此,我曾断言国家会单独发布排放因子数据库,并且会在今年碳核查启动之前发布。
来源:天津市市监委2023-02-09
严格执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方法、报告指南及核查指南,组织我市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报告,组织核查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核查。...强化碳排放和碳监测计量数据规范性要求,研究制定碳排放计量模型、碳排放计量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等相关技术规范,为政策制定、节能降碳路径探索、碳交易、碳核查等提供计量支撑。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3-02-07
组织省内电力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企业碳核查,做好排放配额分配、自愿交易、配套服务等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2023-02-07
例如,碳排放数据造假主体涉及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机构、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等,其造假行为包括伪造碳检测报告、碳排放报告、碳核查报告等多种行为类型,而环境侵权主体仅限于污染环境者、生态破坏者,其侵权行为表现为污染环境行为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