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4-08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来源:华西证券股权专家2021-04-06
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务院与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与垃圾回收行业紧密相关的产业政策,对行业给予支持和推动,以此促进我国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来源:湖南省政府2021-03-26
加快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智慧出行平台,建设智慧社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完成109个未闭合城市防洪保护圈的闭合。
来源:伏泰科技2021-03-18
近年来,我国每年对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治理以及污水提质增效都多次提及,同时坚持深入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如此种种举措,都绕不过其中的一个关键设施——排水管网,从国家近年来出台的措施和政策不难看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3-08
来源:环保创业邦2021-02-09
垃圾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餐厨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遂宁发布2021-02-03
成南高速扩容遂宁段105.南潼高速遂宁段(二)水利106.射洪沱牌镇防洪排涝综合整治107.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三)城镇108.船山老旧小区改造109.船山区凯旋路道路及管网改造110.船山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1-02-01
建设市政应急养护保障基地,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加快交通设施数字化改造,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交通信息枢纽功能。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快充设施。积极推动西宁轨道交通建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28
第十一条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并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来源:白银环保2021-01-27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从事房屋建筑、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理、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运输和堆放以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来源:温州市政府2021-01-21
、监理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共同做好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一)建设单位报批或登记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时,明确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内容;(二)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住建部2021-01-14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有利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微鹤城2021-01-08
(二)严格管控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等抑尘措施,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自动监测设备。
来源:住建部2021-01-07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来源:浙江人大2021-01-04
第四十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扬尘管理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来源: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2020-12-28
另一方面通过“三同时”制度,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加强厂网配套,强化统一建设。②运行供给。
来源:Hello攀枝花2020-12-21
是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益事业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昆明信息港2020-12-13
从事房屋建筑、建(构)筑物拆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物料运输和堆放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防尘抑尘方案,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来源:怀化人大2020-12-10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建筑土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建(构)筑物拆除、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3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污水再生利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再生水利用项目,进行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