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能监局2019-10-29
这是华北监管局辖区内的第2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民营资本控股的增量配电企业。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2019-10-29
中国能源研究会增量配电标准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助于推动增量配电企业团体标准制定的实际工作,对于促进我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19-09-23
非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的地方国有增量配电企业的工资总额参照监审时前一年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工资管理办法核定。其他增量配电企业参考国有电网企业工资水平合理核定。...第二十五条 增量配电企业应按照监审要求,及时提供情况、反馈意见。
来源:中国电业2019-09-12
比如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过程中,增量配电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无论是混合所有制还是社会资本独资,无论是电网企业控股还是社会资本控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边界划分无论是通过企业间协商还是根据行政区域划定,存量配电资产是核资折价入股还是折价出售等等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9-08-19
增量配电改革方面,依法推进增量配电改革和许可证审查核发,并加强对增量配电企业的证后监管与服务;鼓励电网企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支持参与改革,也要着力打破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中国电力圆桌2019-08-05
实践中,电网企业甚至将增量配电企业当成大用户对待。这样,电能批发市场上的多买格局也就难以形成。显然,在输配不分的电网体制下,单纯依靠放开增量配电业务难以实现有效的批发竞争。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9-08-05
然而,为了在配电服务无法收益的情况下维持增量配电企业的正常运营,很难让配电企业做到监管性业务(配电)和竞争性业务(售电及综合能源服务)的有效分离。...2.影响了增量配电建设方案的技术合理性按照现有价格机制计算,在配电网接入与用户接入没有电压等级差的情况下,增量配电企业对于这类用户的供电服务将无法收取度电服务费。
来源:中国电力圆桌2019-07-30
增量配电企业是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规范的电力市场中,市场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增量配电企业可以自主与其他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并结算。...在电力市场建设时,地方政府要确立增量配电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交易规则,并实施有效监管。三是调度主体地位平等。
来源:光伏资讯2019-07-23
户用光伏项目统计工作由省电力公司负责,地方水电公司和未来运营的增量配电企业要实时报送受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
来源:东北能监局2019-07-12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现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19-06-20
一是组织召开辖区内已取证增量配售电企业座谈会,就资质许可、供电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对参会企业进行培训,并深入了解已取证增量配电企业配电网规划建设进度、供电服务质量及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12
河南四家增量配电企业拟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河南拟准予四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关村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河南嵩基售电有限公司。
来源:河南能监办2019-06-11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拟准予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下企业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1
来源:电联新媒2019-06-10
曾经困扰增量配电企业以及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分布式电源市场化交易问题,最近被纳入了电改试点名录。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综合能源服务发展中所面临的政策等外部问题,将在不断深化的改革中逐步得到解决。
来源:享能汇2019-06-06
增量配电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迟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故意瞒报、虚报信息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将公开曝光,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通过相关信用平台进行公示。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19-05-30
第二十六条增量配电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迟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故意瞒报、虚报信息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将公开曝光,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通过相关信用平台进行公示。
来源:江苏能监办2019-04-30
截至目前,江苏能源监管办已向8家增量配电企业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包括第一批国家试点项目5家、第三批国家试点项目2家和试点外存量项目1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持续稳步推进。
来源:华北能监局2019-04-22
会议强调,增量配电企业要主动接受监管,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不断规范自身市场行为,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业务部门就资质许可、供电服务、市场交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对参会增量配电企业进行了培训,并就企业关心的问题做了交流。